这不
事故就找上他了.......

事故经过
2021年11月2日晚上7点不到,在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渔湾灯控路口,东西方向的绿灯亮起,一辆电动车在直行通过路口的过程中,突遭一辆右转弯的白色小轿车撞倒。事故导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电动车驾驶人刘某摔倒在地,所幸刘某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否则,后果堪忧......
责任认定
白色小轿车驾驶人曹某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电动车驾驶人刘某无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 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 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 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 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 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图解路口让行规则
路口让行规则简单来讲就是:转弯让直行,右侧先行,看好交通标志标线。那么在实际开车过程中 ,应该如何正确让行呢?
我们来分析3种常见情况
NO.1 无让行标志的路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