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并参照《河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冀公交{2014}136号),对《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制定了河北省统一的具体实施办法,具体如下:
新增加的违法行为代码(26条)
(三轮摩托车必须看第25条,机动车一定要看第26条!)
[1]
违法行为名称: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按照规定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的
违法行为代码:6051
统一处罚标准:罚款100元
违反条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九条
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条
[2]
违法行为名称: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按照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的
违法行为代码:6052
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一条
[3]
违法行为名称: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自学用车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的
违法行为代码:6053
统一处罚标准:罚款300元
违反条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九条
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二条
[4]
违法行为名称: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第一类机动车的
违法行为代码:60541
统一处罚标准:罚款1500元
违反条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八条
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一款
[5]
违法行为名称: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学习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
违法行为代码:60542
统一处罚标准:罚款1000元
[6]
违法行为名称: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学习驾驶第三类机动车的
违法行为代码:60543
统一处罚标准:罚款500元
[7]
违法行为名称: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学习驾驶第一类机动车的
违法行为代码:60551
[8]
违法行为名称: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学习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
违法行为代码:60552
[9]
违法行为名称: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学习驾驶第三类机动车的
违法行为代码:60553
[10]
违法行为名称: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第一类机动车时,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
违法行为代码:60561
[11]
违法行为名称: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第二类机动车时,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
违法行为代码:60562
[12]
违法行为名称: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第三类机动车的时,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
违法行为代码:60563
[13]
违法行为名称: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申请人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第一类机动车的
违法行为代码:60571
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14]
违法行为名称: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学习,申请人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
违法行为代码:60572
[15]
违法行为名称: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申请人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第三类机动车的
违法行为代码:60573
[16]
违法行为名称: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申请人学习驾驶证明过期学习驾驶第一类机动车的
违法行为代码:60581
[17]
违法行为名称: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申请人学习驾驶证明过期学习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
违法行为代码:60582
[18]
违法行为名称: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申请人学习驾驶证明过期的学习驾驶第三类机动车的
违法行为代码:60583
[19]
违法行为名称: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学习驾驶第一类机动车,没有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的
违法行为代码:60591
[20]
违法行为名称: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学习驾驶第二类机动车,没有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的
违法行为代码:60592
[21]
违法行为名称: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学习驾驶第三类机动车,没有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的
违法行为代码:60593
[22]
违法行为名称: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学习驾驶第一类机动车,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
违法行为代码:60601
[23]
违法行为名称: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学习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
违法行为代码:60602
[24]
违法行为名称: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学习驾驶第三类机动车,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
违法行为代码:60603
[25]
违法行为名称:驾驶三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违法行为代码:6061
统一处罚标准:罚款50元
违反条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十五项
[26]
违法行为名称:非紧急情况时在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
违法行为代码:6062
统一处罚标准:罚款200元
违反条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
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调整处罚依据表述的违法行为代码(20条)
(第9、15、20条必看!)
[1]
违法行为名称:申请人不按指定路线上道路学习驾驶的
违法行为原名称:学习驾驶人不按指定路线上道路学习驾驶的
违法行为新代码:10651
违法行为原代码:1065
统一处罚标准:对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罚款50元
违反条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九条
原违反条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一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原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2]
违法行为名称:申请人不按指定时间上道路学习驾驶的
违法行为原名称:学习驾驶人不按指定时间上道路学习驾驶的
违法行为新代码:10661
违法行为原代码:1066
违法行为名称: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的
违法行为原名称:学习驾驶人使用非教练车上道路驾驶的
违法行为新代码:10671
违法行为原代码:1067
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二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四项
原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四项
[4]
违法行为名称: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没有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的
违法行为原名称:学习驾驶人在教练不随车指导下上道路驾驶车辆的
违法行为新代码:10681
违法行为原代码:1068
统一处罚标准:对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罚款500元
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四项
原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四项
其它措施:可以拖移机动车
[5]
违法行为名称:非紧急情况时在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
违法行为原名称: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违法行为新代码:1062
违法行为原代码:1062
违法行为名称: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
违法行为原名称: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违法行为新代码:4608
违法行为原代码:4608
统一处罚标准:罚款200元
违反条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三条
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八条第八项
[7]
违法行为名称: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违法行为新代码:50561
违法行为原代码:5056
违反条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原违反条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
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原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
[8]
违法行为名称: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违法行为新代码:56031
违法行为原代码:5603
统一处罚标准:罚款300元
违反条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原违反条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收回)
原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其它措施:收回驾驶证
[9]
违法行为名称: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
违法行为新代码:60181
违法行为原代码:6018
统一处罚标准:罚款100元
违反条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三款
原违反条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三款
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收回)
原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违法行为名称: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的
违法行为新代码:60245
违法行为原代码:60241
统一处罚标准:罚款100元
违反条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五条第一款
原违反条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四项
原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四项
[11]
违法行为名称: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营运客车的
违法行为新代码:60246
违法行为原代码:60242
违法行为名称: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违法行为新代码:60247
违法行为原代码:60243
违法行为名称: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
违法行为新代码:60248
违法行为原代码:60244
违法行为名称: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牵引挂车的
违法行为新代码:60251
违法行为原代码:6025
违法行为名称: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
违法行为新代码:60261
违法行为原代码:6026
统一处罚标准:罚款50元
违反条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五条第二款
原违反条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原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16]
违法行为名称: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
违法行为新代码:60271
违法行为原代码:6027
统一处罚标准:罚款50元
违反条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三款
原违反条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三款
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三项
原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三项
[17]
违法行为名称: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
违法行为新代码:60281
违法行为原代码:6028
统一处罚标准:罚款50元
违反条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原违反条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原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18]
违法行为名称: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
违法行为新代码:60291
违法行为原代码:6029
统一处罚标准:罚款50元
违反条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
原违反条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
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原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
[19]
违法行为名称: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
违法行为新代码:60301
违法行为原代码:6030
统一处罚标准:罚款200元
违反条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一条
原违反条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二条
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收回)
原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违法行为名称: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
违法行为新代码:60311
违法行为原代码:6031
统一处罚标准:罚款200元
违反条款:《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第八十五条
原违反条款:《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条、第七十五条
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原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废止的违法行为代码(1条)
违法行为名称: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
违法行为代码: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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