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长治市潞州区部分货车限行措施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便民服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现对潞州区部分车辆通行措施进行调整,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重中型货车(新能源货车)参照《关于调整长治市潞州区部分区域货车通行措施的通告》(长公通字[2021]51号)中重中型货车禁行区域、路段及禁行时间予以管理。
二、重中型专项作业车参照《关于调整长治市潞州区部分区域货车通行措施的通告》(长公通字[2021]51号)中重中型 货车禁行区域、路段及禁行时间予以管理。
三、皮卡车不受货车限行措施限制。
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3年2月15日
来源 | 长治交警
编辑 | 婷婷
责编 | 杨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