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网上随便寻找一个电动轮椅经销商网页,可以看到店内销售各式电动轮椅改装件,从高速轮胎、轴承、大容量电池、大功率电机、控制器等一应俱全,可谓是电动轮椅届的陈田了。花费一些钱就能让轮椅性能暴涨,对于“鬼火老年们”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电动轮椅路权划分还存灰色地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第一百一十九条(四)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但法规中,并没有明确非残疾人驾驶电动轮椅是不是归属于非机动车的范畴。可见在法规上还有灰色地带,还需要继续明确。不过可以肯定,电动轮椅理论上限只能算作非机动车,最多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是绝对不能上机动车道。
但是现实中,很多老年人图方便,经常驾驶电动轮椅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但毫无防护措施,同时还连带对方担责。
2021年,一位91岁高龄老人坐着电动轮椅“行驶”在隧道中,被后方驶来的机动车撞击伤亡。驾驶员表示,由于隧道口的强光让自己无法看清老人,等发现时已经来不及了。车辆行驶的隧道不应该出现轮椅老人,但即便如此肇事司机也需要承担一定程度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