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赣州蓉江新区同一地点发生两起
转弯引发的交通事故
案例一
4月4日19时04分许,赖某驾驶闽G7***3号小型轿车沿赣州蓉江新区和谐大道由西向东方向行驶至与新时代大道交叉路口处,在左转弯驶入新时代大道的过程中,与同方向左转弯由蔡某驾驶的赣B2***3号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证实,当事人赖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项:“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之规定,应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二
3月29日12时55分许,唐某驾驶赣B4**9挂挂车沿赣州蓉江新区和谐大道由西向东方向行驶至与新时代大道交叉路口处,在左转弯驶入新时代大道的过程中,与同方向左转弯由谢某驾驶的赣BN***2号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证实,当事人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项:“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之规定,应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以上两起事故
均是由于“向左转弯时未转大弯”引起的
那么什么是左转转大弯呢?
左转弯转大弯,是说左转弯时,尽量让车辆右侧贴近路口中心点通过曲线,以较大的转向半径过弯,转弯后要注意避让直行,右转车辆。
为什么左转要转大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