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市民咨询广州市中小客车更新指标是否有申领次数限制问题。记者从市指标调控管理机构获悉,现行的《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8〕11号,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以下简称《调控办法》)已删除原《调控办法》关于个人更新指标申领次数限制的表述,即自2018年7月1日起取消了个人车辆更新次数的限制。此外,广州市未曾出台对单位更新指标申领次数限制的政策。
此前更新指标申领次数有何限制?
据市指标管理机构介绍,为促进车辆交易流通,广州市中小客车个人更新指标申领次数限制的政策经历了由紧到全面放开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个人更新指标只能申领1次,并一度被国内媒体称之为“国内最严限牌政策”。
第二阶段:2013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当时的《调控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从2013年7月1日起,个人更新指标申领次数限制放宽,调整为10年内不限次数,10年后最多申领1次。
第三阶段:自2018年7月1日起,现行的《调控办法》删除了原有关个人更新指标申领次数的条款,即不再限制更新指标申领次数,市民朋友可以不限次数更换车辆。
目前对更新指标申领有什么要求?
更新指标的申领并不是完全没有要求,根据《调控办法》有关规定,一是更新指标应当自完成车辆转移、报废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更新指标申领资格;二是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有达到报废标准记录的,不产生更新指标。
市指标调控管理机构提醒广大市民,车辆要按规定定期年审,并切记要在车辆转移、报废之日起6个月内申领更新指标。
新旧《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对比
采写:南都记者 蒋臻 实习生 刘浩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