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临牌要注意
一不小心就可能误了行程
弄清这些知识点
开车上路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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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一
哪些情形需要申领临牌
机动车登记规定
公安部令第164号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新车出口销售的;
(四)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五)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知识点二
注意核查临牌有效期限
购买新车后尚未注册登记,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按规定将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不得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
根据临牌有效期限结合行程安排,在有效期满前提前申请换领临牌,以防耽误行程~
知识点三
临牌申领不得超过三次
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临牌申领次数有限制,建议尽早办理新车上牌!
知识点四
车辆登记后临牌使用有限制
机动车办理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收到机动车号牌之日起三日后,临时行驶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注意,收到车牌后及时按规定安装悬挂铁牌,三天后不能再使用临牌了!
知识点五
现场申领临牌无需开车前往
车辆在未办理牌照或临牌已到期的情况下,是禁止驾驶上路的,而现场办理临牌也不需要开车前往。
部分车主误以为窗口办理临牌需开车,结果被处罚款并扣分。
最后,提醒大家
临牌上路也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
临牌不是“免罚牌”
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