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通过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平台(http://wz.dqdaily.com)进行问政:
新增A2证实习期可否开危险品挂车,之前开单车危险品车了,有上岗证。
市公安局回复:
根据公安部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原问政网址请点击进入:http://wz.dqdaily.com/wlwz/sgaj/2017-08-16/42691.html
问政热线:6666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