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被委托人携带车主或驾驶人本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至车管所业务大厅核对信息后(无需出示电子委托书),即可代办车驾管业务。如因网络传递延迟等原因未查询到电子委托信息的,被委托人可出示电子委托书,由车管所工作人员通过二维码扫描现场核对委托信息,办理业务。
2.被委托人与实际业务办理人不一致,或者委托业务与实际申请业务不一致的,应当重新委托。
3.电子委托书目前只针对个人开具,单位委托业务需提供纸质委托书。
4.电子委托书单次委托有效期不超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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