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
按照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部省对接上线工作部署,省级已对企业养老保险系统中的单位编号、个人编号进行统一升位。升位后,个人编号的规则为‘13’打头的十三位数字,单位编号的规则为‘13’打头的十一位数字。有需要的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可在5月11日系统上线后,通过以下办法查询。
一、单位编号查询
(一)通过网报系统查询
1、CA用户,可通过CA直接登录网报系统,在首页左上角查看单位编号。
2、非CA用户,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网报系统,在首页左上角查看单位编号。
请参保单位注意:网报系统用户名也进行了调整,在原用户名前面增加了个【1301_】,例如:用户名是【zhangsan】,现在就是【1301_zhangsan】。
3、非CA用户,如果忘记网报用户名,可以用注册时的注册人的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登录。若注册人已从单位离职无法联系的,无法使用注册人信息登录的,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参保地社保中心报备,由参保地社保中心负责到人社一体化系统后台统一处理。
(二)通过参保地社保中心查询
参保单位若有其他特殊情况,无法通过网报系统查询的,可直接到参保地社保中心咨询。
二、个人编号查询
1、通过网报系统查询
仅限于单位参保职工,通过现参保单位,登录单位网报系统查询。
2、参保人员可通过河北人社APP、石家庄人社APP、石家庄人社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石家庄人社小程序)等网络平台查询。
3、参保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在经办机构大厅自助一体机上查询。
4、若有其他特殊情况,可直接到参保地社保中心查询。
三、税务系统数据同步
届时,社税共享平台、税务系统相关系统数据会同步处理,单位申报缴费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不受影响。
如有疑问,请拨打各经办机构咨询服务电话咨询。(因涉及单位和个人信息安全,不支持电话查询服务。)
本文来源:石家庄市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