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央行发布规范代收业务的征求意见稿,而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从正面列举和负面清单的形式确定代收业务的适用场景,确定和限制代收业务的适用范围,保护用户的资金安全,而代收业务的适用场景将决定哪些行业或哪些主体能够进行代收业务,否则将面临支付方式的调整。在具体开适用场景前,先看下什么是代收业务。
什么是代收业务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代收业务:指经付款人同意,收款人委托代收机构按照约定的频率、额度等条件,从付款人开户机构扣划付款人账户资金给收款人,且付款人开户机构不再与付款人逐笔进行交易确认的支付业务。代收业务适用于收款人固定,付款频率或额度等条件事先约定且相对固定的特定场景。
根据上述定义,代收业务有如下特征:
1、相对固定性:收款人相对固定,代扣机构代扣的金额、频率相对固定,交易场景相对固定;
2、事先授权,一旦授权后,后续的代扣交易不再需要付款人逐笔确认,付款人资金风险暴露出来;
3、较之于逐笔确认交易,代收业务代收交易验证较弱,易出现用户的资金风险及资金安全问题。
代收交易的举例:余额宝里面自动理财,每月约定的固定时间自动购买一定额度的某理财产品;物业公司固定时间从你账户扣取物业费用等。
代收业务适用场景1、两两确认授权模式
两两授权:指付款人与收款人、付款人与付款人开户机构、收款人与代收服务机构分别签订代收服务协议。
适用的具体场景:两两通过代收业务办理便民服务、政府服务、通讯、非投资型保险等相关税费缴纳,公益捐款,信用卡及银行贷款偿还,资金归集,以及缴纳租金、会员费用等小额便民业务。
2、三方共同确认授权模式
三方共同确认授权:指对于付款人、收款人及付款人开户机构同时签订三方代收服务协议的。
适用的具体场景:除上述适用场景外,付款人开户机构还可支持付款人(代收服务机构还可根据收款人委托)通过代收业务办理教育培训费用缴纳、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偿还、金融机构发行的定期或定额基金理财产品购买、投资型保险费用缴纳等业务。
三方授权的模式较之于两方的授权模式,加强了授权的强度,由三方在同一协议里面对授权进行了确认。
不得进行代收业务的负面清单具体规定:代收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代收业务适用场景,不得通过代收业务为各类投融资交易、外汇交易、股权众筹、P2P网络借贷,以及各类交易场所(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等办理支付业务。
从负面清单来看,代收机构不得为p2p网络借贷提供代收业务,而且从正面清单里面也可以看到代收机构也不的为助贷机构机构提供代收业务,场景里面凡涉及金融类的主体都是持牌的金融机构或小贷公司,非持牌的助贷机构若通过代收业务方式扣取借款人还款将不可能。若此规定一旦施行,将对网贷机构以及助贷机构的还款扣取方式产生重大影响。因为在资产端中,一定比例的借款人是通过助贷机构还款的或助贷机构扣款的,此规定将影响助贷机构将产生重大影响。
代收业务与小额免密支付的区别代收业务的核心是,一旦授权,后续代扣交易不再逐笔确认,但并未对代扣的金额进行限制。而小额免费支付是对代扣金额的限制,支付机构不同安全等级的交易验证方式,对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进行限额管理,在进行小额交易时,只是采取了更低的要求的安全要素验证,对支付额度进行了限制。如《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有效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且支付机构应当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赔付责任。对于超过免密业务限额的消费业务,相关支付服务主体必须对交易进行逐笔验证。
附表:
欢迎关注“林肯法律”,没有牌照就谈不上是金融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