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2 15:59:20
家住海安的一名男子,以极低的“甩卖价”卖掉了名下的一辆汽车,令人不解。12日,海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向南通发布记者揭开了这一“谜底”:男子首先驾车肇事逃逸,而后又发现肇事车交强险过期未及时办理保险业务,于是干脆将事故车“大出血”贱卖。
据办案民警介绍,在海安县滨海新区建场村6组境内,前不久突发一起道路意外交通事故,肇事车在事发后仓皇逃逸。接警后,海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滨海新区中队民警迅速赶往事发现场投入案件侦破工作。侦查中,由于事发地没有监控,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民警发现在事故发生前6分钟,肇事地点北侧曾出现一辆白色车辆,具有很大的涉案嫌疑。然而,目击者只能提供车辆牌照上有“2”和“7”两个数字,再无更多线索。
经过全力侦查,通过系统模糊搜索并比对排除,民警终于锁定了肇事车辆,嫌疑人胡某随即被警方传唤至滨海新区中队接受询问。胡某对撞人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已经卖掉肇事车辆。原来,发生事故时,胡某所驾车辆交强险已过期,于是赶紧将车辆贱卖。
3月12日下午,民警向记者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警方对胡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对其肇事逃逸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对其机动车交强险过期行为,处以交强险双倍保额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