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11月16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万官大街等重型柴油货车禁行路段展开突击检查,此次检查共查获十余辆违规车辆,交警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罚。
今年10月31日,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出
《关于对博阳路、万官大街有关车辆实施禁行的公告》。
11月5日起,
公安交警部门对博阳路、万官大街等路段
“重型柴油货车”实行禁行措施,
并在相应地点设置禁令标志。
根据公告,
万官大街(泮河大街东路口至泮河大街西路口)以北的路段(含万官大街),
实行双向禁行措施。
11月16日,
记者在泮河大街与灵山大街交会处附近看到,
“12t以上达不到国IV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
禁止通行的交通标志显眼地竖立在相关路段。
16日上午,交警机动大队在万官大街泮河大街路口附近对重型柴油货车展开突击检查。10时许,一辆悬挂外地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自泮河大街驶入万官大街,交警随即上前询问,司机自称驾驶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为国III,并表示车辆外地牌照,对于此路段禁行毫不知情。执法民警倾听司机讲述后耐心告知,此路段对于重型柴油货车禁行的公告已经发出,并在多处设立了相关禁止通行的标志提醒驾驶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交警部门对司机予以扣除3分、罚款200元处罚。
当天,交警部门共查处十余辆重型柴油货车闯入禁行路段行驶的违法行为。执法过程中,执法民警也查处了未带证件上路行车、超载上路行车等违法行为。“对禁行路段实施不定期的突击检查,有助于维护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也希望广大驾驶员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民警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