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开车刮蹭墙怎么理赔,自己开车刮蹭没有现场怎么理赔

首页 > 车主 > 作者:YD1662023-10-28 07:01:58

小区住宅楼外墙脱落,“正中”楼下停放的车辆,造成车辆受损。赔偿责任该由谁承担?来看看洛报融媒记者近日从洛宁县人民法院了解到的这起案例。

吴某是洛宁县某小区的业主。去年6月的一天,他将自己的车辆停在小区一居民楼下。停放期间,这栋居民楼空调机平台外沿墙体的水泥块脱落,正好砸在吴某车辆的前引擎盖上,致使车辆受损。

事故发生后,吴某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保险公司对事故现场进行查勘,经定损、修理后,在机动车辆损失险限额内支付了维修费用11300元。

随后,吴某向该保险公司出具机动车保险权益转让书,授权其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追偿。该保险公司向洛宁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其垫付的车辆损失11300元。

保险公司在诉讼中称,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公司作为该小区的物业管理者,对小区建筑物墙面具有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的义务,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导致吴某车辆受损,应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我们没有收取原告停车的任何费用,还通过纸张和板报形式,提示业主车辆如果不停在车库内,出现任何问题物业公司概不负责。”物业管理公司称,他们的管理和维修养护是有范围有尺度的,墙体损坏不属于管理范围,而且之前就发生过类似事情,都是业主自己处理,物业公司没有承担任何责任。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查证,事发居民楼的案涉空调机位,未安置空调外机。

“本案中,脱落的水泥块附着于平台外沿,应视为外墙的组成部分,属于小区共有部分。”法官表示,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作为案涉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共有部分有审慎管理义务,有义务及时排查发现问题,提醒业主防范人身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本案中,物业管理公司未尽到管理义务导致意外发生,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案外人吴某在原告处投保了车损险,原告在向吴某支付车辆维修费11300元后,取得了对该起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追偿权。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原告保险公司垫付款11300元。

“因外墙脱落砸中车辆事件时有发生,即使物业公司收取的停车费仅包括场地占用费不包括保管费,也不能免除物业公司应承担的其他责任。”法官表示,该案件中外墙属于物业公司的管理区域,物业公司负有日常维护加固的责任,也有权动用大修基金予以修补。物业公司未尽到日常维护加固义务,需要承担过错责任。这也警醒广大物业管理公司,日常工作中,要定期排查小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居民安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财产损失。

(洛报融媒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张萌)

栏目热文

文档排行

本站推荐

Copyright © 2018 - 2021 www.yd166.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