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济南市正式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经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检验不合格车辆,需到有资质能力的排放维修治理站(M站)强制维修,维修治理并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此项工作。
新政实施第一天,济南市交通委维管处工作人员通过I/M制度信息化管理平台,接收经I站检验不合格且被锁止车辆信息,并实时察看尾气不合格车辆维修治理、复检信息。
当天,车号为鲁A7078D的机动车到济南骋华机动车检测公司进行年检,经排放检验不符合规定排放标准。该车主就近选择了一家M站进行了维修治理,维修治理竣工后,重新上线复检,并且一次性合格。
该车是济南市实施I/M制度以来,第一辆按照I/M制度业务流程通过车辆年检的尾气超标机动车,实现了对尾气超标车辆的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