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被直行电瓶车撞了是谁的责任,转弯电瓶车被直行电瓶车撞谁责任

首页 > 车主 > 作者:YD1662023-11-11 15:08:58

6月3日10时30分许,榆林神木,柴某驾驶“晋M58***”号小型客车,沿神木市麟州街由北向南行驶至人民路口右拐弯时,与沿人民路由东向西行驶李某莲驾驶的“陕K临0163***”号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李某莲受伤,两车受损。

在这起事故中

柴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其行为违反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第三项

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法律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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