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审批表
应急预案
悬挂作业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使用告知书
三、吊篮使用
1、吊篮两侧的安全锁须有标定日期,限期6个月;
2、吊篮的安全大绳必须单独设置,每人一条,并且安全大绳应有防磨损保护措施;
3、吊篮上部须有限位装置,限位装置距离挑臂应不小于800mm;
4、每部吊篮的使用人数应为2人,不得单人操作,操作工人需持证上岗;
5、吊篮移动后应报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当吊篮施工遇有雨雪、大雾、风沙及5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7、吊篮配重应大于1吨,每根挑梁不小于500kg,并且由钢丝绳锁紧,不得随意挪动;
8、吊篮的安全钢索应有配有垂重,垂重离地高度宜15cm-20cm;
9、挑臂在无制定特殊施工方案的情况下,不应放置在女儿墙等建筑结构面上。
三、后续
以上资料是使用前应报给当地安监站,吊篮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还应邀请专业的检测单位到场进行吊篮检测,检测合格并经安监站同意后方可使用。
另外,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塔吊安拆、塔吊顶升都应向安监站报备,经同意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