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现场司机和信号司索工应当与综合管理系统使用登记中添加的司机和信号司索工一致。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理后,司机或信号司索工变更的,(施工总承包单位 )应当在综合管理系统更换人员,否则严禁使用设备
塔式起重机在人员变换时要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综合管理系统更换人员。
《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吊索具承担安全检查责任,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对钢丝绳、卡环、扁担梁等吊索具进行严格检查,留存检查记录,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
起重机械吊装前检查内容:钢丝绳、卡环、扁担梁等吊具,留存检查记录。
《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塔式起重机基础使用的预埋件,应当要求设备产权单位提供(相关合格证明 )。
预埋件时固定塔吊的重要构件,预埋件相关合格证明和检验报告时必须提供的。
《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吊篮的安装和拆卸(包括二次移位)工作应当由( 产权单位)负责。
吊篮的安装和拆卸由产权单位负责,
《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停用( 5)日以上的吊篮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停用5天的吊篮使用前就要重新验收,可见吊篮安全性要求很高。
《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产权单位)应对吊篮操作人员进行吊篮理论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并组织对操作人员的考核。
《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吊篮的安全锁,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或规范的规定,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或原生产厂家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校验的有效期限不大于( 1)年。
安全锁的合格证明和检验报告。
《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吊篮内应(两人同时作业),操作人员应当配备独立于悬吊平台的安全绳及安全带或其它安全装置,安全带与安全绳应通过锁绳器连接。
《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有架空输电线场所,吊篮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且不小于(10 )m。
吊篮是金属构件,容易导电,所以需要与带电导体保持安全距离,规定10米的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