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常建于城市中心地区,其特点是运量大,能迅速疏散旅客,不易堵塞,运量可达4~6万人次/h,速度可达30~60km/h,运行采用全封闭信号控制,运行间隔为2~2.5min。所以,凡城市运量在4万人次/h以上的,可以选用地铁。地铁的安全、快速、准时是其他轨道交通无法比拟的,但由于造价昂贵(每公里造价达4~8亿元),制约了其发展。
(3)轻轨铁路
轻轨交通是在有轨电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等运量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它车辆轴重较轻,施加在轨道上的荷载相对于市郊铁路和地铁的荷载来说比较轻,称为轻轨。早期的轻轨系统一般是直接对旧式有轨电车系统改建而成(地铁造价高导致),70年代后期一些国家开始修建全新的现代轻轨系统。
现代轻轨系统具有行车速度快、乘坐舒适、噪音较低等优点。
轻轨也存在多种技术标准并存发展的情况。高技术标准的轻轨接近于轻型地铁,而低技术标准的轻轨则接近于有轨电车。
适用于中等运量,多采用全封闭或半封闭方式,实行信号控制。其线路在市区部分可置于地下或高架,在郊区部分一般多在地面运行。轻轨平均速度为20~25km/h,单向高峰流量1~3万人次/h时采用。适用于道路坡道较大或弯曲的大中城市,也可在特大城市配合地铁在郊区的延伸。在运输能力上有较大的灵活性,其造价仅为地铁的1/5~l/3。站台标准有高低之分,路权形式也有多种。
伦敦把轻轨路权分为三种:
LRTl,指与其他交通及行人共享路面;
LRT2,线路固定于道路上,在紧急情况下,其他车辆可驶入其路面,类似公共汽车专用道;
LRT3,路权专用,线路与其他交通及行人全部隔离,或是立交化的地面铁路,或是地下或高架铁路。它具有容量较大、速度快,乘坐舒适、安全、运行经济、建设成本比地铁低等特点,适用于距离较长、单向高峰小时最大客运需求量在2~4万人次的城市区域。
快速轻轨交通是指具有专用路权的轻轨系统。快速轻轨交通又可分旧车改进型、新线建设型及新交通系统型三种:
1)旧车改进型:是将有轨电车分阶段加以改进,使其车辆逐步实现高性能,轨道线路路权专门化、地下化或高架化,并实现运转单人操纵。德国、比利时、瑞士、意大利等国修建的轻轨交通就属于这种类型。
2)新线建设型:是英、法及北美等国自70年代开始利用城市废弃的既有铁路修建比较经济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如法国巴黎的RER系统即属于这种类型。
3)新交通系统型:它比新线建设型更进一步,是作为一个独立系统开发的快速轻轨运输系统。加拿大开发的线性电机驱动的轻轨车辆和英国伦敦船坞地(Docklands)的轻轨车辆相当于这种类型,加拿大研制的线性电机车已在多伦多,温哥华、底特律等城市付诸使用。
地下铁道与快速轻轨交通又统称为快速轨道交通,是具有专用路权的大容量客运列车系统,有地下、高架或采用立交的地面铁路,具有高标准的站台,并有不同程度的自动化设施。
(4)独轨交通
可分为跨座式和悬挂式两种,前者跨在一根走行轨道上行走,其重心位于走行轨道上方;后者车辆悬挂于可在轨道梁上行走的走行装置的下面,其重心处于轨道梁的下方。轨道梁比较窄,仅为85cm,对城市的景观及日照影响较小。独轨交通有噪声低、振动小、对城市的景观及日照等影响小、通过小半径曲线能力和爬坡能力强等优点。但独轨车有运能小、速度低、能耗大、粉尘污染等缺点。
(5) 城市有轨电车
新型有轨电车是介于公共汽车与地铁间的一种低运量的轨道交通系统。有轨电车通常采用地面线,有时有隔离的专用路基和轨道,隧道或高架区间仅在交通拥挤的地带才被采用。现代有轨电车不同于原来的电车,它保留全地面、不封闭、无信号系统等原电车的特点。对轨道结构按国际通用标准进行改造,并采用运量大、性能好、技术先进的新型车辆,具有投资少、运营费用低、对环境污染小等优点。现代有轨电车与性能较差的轻轨交通已很接近,只是车辆尺寸稍小一些,运营速度接近20km/h,单向运能可达2万人/h。在中小城市很有发展前景,有很好的经济性。
(6)自动导向交通系统
自动导向交通系统在一些文献资料中称为新交通系统,当然是指狭义的新交通系统。这种交通系统的主要技术特征是轨道采用混凝土道床,车辆采用橡胶轮胎,有一组导向轮引导车辆运行,列车运行自动控制,可实现无人驾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