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带电作业
14. 进行地电位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12的规定。35kV及以下的带电设备,不能满足表12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摘自变电安规表4、线路安规表5、配电安规表3-2)
15. 绝缘操作杆、绝缘承力工具和绝缘绳索的有效绝缘长度不得小于表13的规定。(摘自变电安规表5、线路安规表6、配电安规表9-1)
16. 高架绝缘斗臂车绝缘臂的有效绝缘长度应大于表14的规定,且应在下端装设泄漏电流监视装置。(摘自变电安规表13、线路安规表12、配电安规9.7.2)
17. 绝缘臂下节的金属部分,在仰起回转过程中,对带电体的距离应按表12的规定值增加0.5m。工作中车体应良好接地。
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1、停电
18. 与检修配电线路、设备相邻、安全距离小于表15规定的运行线路或设备。(摘自变电安规表3、线路安规表2、配电安规表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