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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记者19日从南京交管部门获悉,即日起,民警现场开具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将新增缴款二维码,方便当事人线上进行缴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处罚法》的相关条款,从《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开具之日起,违法当事人须在十五日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驾驶人刘先生告诉记者,之前有一次驾车未礼让行人被交警现场查处,开完处罚单据后交警告知须在15个工作日内到银行或者在交管12123APP上面缴纳。“事后就给忘了,一直到驾驶证需要年审换证的时候才想起还有这起罚款没交,最后原本50元的罚款,算上加处罚金一共缴纳了100元。”刘先生说。
记者从南京交管部门了解到,目前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在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时94%是通过“交管12123”APP缴纳,剩余6%的驾驶人通过银行现场缴款。今年以来,全市尚有11.6%的机动车驾驶人因未及时缴纳罚款被加处罚金。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南京交警提醒,处罚决定书开具之后,交通违法记分已经产生。南京交管部门在现场开具的处罚决定书新增缴款二维码,驾驶人可通过手机微信或支付宝直接扫码缴款,也可由他人扫码代为缴款。
交汇点记者 陈明慧 通讯员 宁交轩
编辑: 丁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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