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选号时间。
整个选号过程时间为180秒。
3.号牌选择。
摇号完毕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查看待选号牌列表中的号牌,对照屏幕中所列号牌确定要选取的号牌;为防止错按、误按导致选号结果与机动车所有人的意愿不一致,机动车所有人根据提示信息需再按下“返回重选”进行二次确认。
经过二次确认后的机动车号牌为最终选择的号牌。在二次确认时,机动车所有人按“返回重选”否定选号结果的,计算机将返回待选号牌列表继续供机动车所有人选择,返回时号牌列表中的号牌不变,选号时间不重新计算。
4.打印选号凭证。
号牌确定后,摇号机会打印选号确认单,请机动车所有人凭选号确认单到收费窗口缴纳相关费用。
5.号牌领取。
可选择邮寄或者自取两种方式领取号牌。系统默认选择到办理单位自取,选择邮寄的,请在选号前先到业务受理窗口填写邮寄信息并交纳邮寄费。
提醒
交巡警总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选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在180秒内完成选号,若选号时超过规定时间未选取号牌号码,系统将自动确定号牌列表的第一个号码为最终选定号牌号码:若选取了其中一个号牌号码,但未进行确认的,系统以车主选取的结果为最终选定号牌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