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提醒的是
遇到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
不让行属于违法行为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等就是通常说的特种车辆,社会车辆遇到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应当让行,不让行属于违法行为。
法条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除了“45度让路法”
避让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还应该要注意这些
遇相对方向来车为特种车辆
且道路中心无物理隔离时
应当减速观察,如特种车辆要左转弯或借自己所在车道通行,应停车让特种车辆先行。
同一路段
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时
如各车道车辆可以正常前行,不得左右变道,应减速让特种车辆快速通过。如遇各车道排队缓行或交通拥堵,特种车辆在后方同一车道时,应当开启转向灯向左或向右变道让行。
同一路段只有一条车道
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时
前方应当加速通过,有条件靠边停车的应及时靠边停车让行。有应急车道的,不得在应急车道上行驶。
遇前方路口停止信号等待放行时
同车道内的前车应在保证行人安全的前提下,依次驶过停止线后靠右侧停下,让行特种车辆。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避让特种车辆出现的交通违法行为是给予免责处理的
避让产生交通违法违规
受到处罚怎么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1条第3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中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应当予以消除。
如果最终还是接到了处罚通知,车主可以到交警部门进行申诉,交警部门将优先进行查证核实,第一时间予以核销。
如果有条件避让而不避让救护车,会如何处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救险车的记3分罚200元。
路遇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让它们先行为生命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