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途径:办理继承权公证
通常情形下,继承人之间对房产归属方式、各自取得份额没有争议,已经达成分割方案,继承人可以去公证机构办理继承权公证(包括法定继承公证、遗嘱继承公证和部分法定继承、部分遗嘱继承公证)。
凭继承权公证书可以去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公证机构的优势在于高效,但要求全部继承人到场、各自之间无争议,资料齐全才可以办理。
办理继承权公证有一定成本。根据《上海市实行政府定价的公证服务项目目录》,证明涉及房产的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如继承权公证······),按收益份额的面积计算,每平方米80元,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第二种途径:起诉至法院进行继承诉讼
由于家庭关系复杂、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疏远近不一,对房产由谁继承、补偿房产折价款多少,谁多分谁少分等产生争议实践中并不少见。
存在争议、继承人无法全部到场或资料不齐全,这些情况下无法办理继承权公证。只能由任一继承人起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法分割遗产。
法院诉讼程序耗时长,诉讼费按房产价值一定比例收取。法院判决旨在定纷止争,结果相对公允。
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是不动产所有权发生变动的证明。取得房产的继承人携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去不动产交易中心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导致的物权变动】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三种途径:直接去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
2021年3月起施行的《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规定,继承人未提交公证书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4.2.20 未提交公证文书或者生效法律文书的房地产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
4.2.20.1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地产申请转移登记,申请人应当是继承人、受遗赠人。遗赠人。
近日,笔者前往杨浦区不动产交易中心窗口现场咨询,继承人直接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流程见下图“流程告知单”。
据工作人员告知整个流程将耗时一年:
根据《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4.2.20.2,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归纳如下(具体以各个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为准):
- 《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全部继承人身份证明;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法定继承人基本情况表;
-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 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 被继承人与全部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 地籍图、房屋平面图和契税完税证明。
注:法定继承人基本情况表由被继承人退休单位所在退管会出具,格式见下。
直接申请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过户与申请公证机构办理继承权公证流程一样,且仅适用于全部继承人在场、没有争议且材料齐全的情况。
在收费上,直系亲属之间继承过户免税,只需工本费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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