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建房手续怎么写,申请建房子手续怎么写

首页 > 房产信息 > 作者:YD1662023-02-22 19: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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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村民在建房的时候往往选择“先建后批”,也就是先把房子盖起来,然后再申请报批,甚至有些干脆不申请报批。

殊不知,这种做法存在的风险极大,尤其是在遇到国家征收的时候,许多房屋由于没有经过合法的审批流程,被征收部门当作违法建筑处理的情形比比皆是,进而最后被违法强拆。

故,建房审批手续是否取得不仅关系到搬迁前各权利人对搬迁房屋的分割事宜,而且也可能会影响到未来搬迁利益的获得。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从上可知,原则上对于合法宅基地之外所建的房屋不应给予搬迁补偿的。

尽管房屋在遭受违法强拆后可以起诉政府或者征收部门确认强拆违法,但是违法建筑的事实仍未改变。在花费大量的时间后,即使确认了政府强拆行为违法,但是对于最终能获得的赔偿可能不会有什么帮助。此时,很多当事人悔之晚矣。

申请建房手续怎么写,申请建房子手续怎么写(1)

那么,如何在一开始就避免陷入这种境地,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关于申请建房需要哪些手续以及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提出书面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书面申请。

第二步,由村民小组受理并讨论公示。

村民小组收到相应的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进行讨论,且将申请的理由、拟用地的位置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第三步,需提交审查。

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便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进行审查。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审查的重点有材料是否真实、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的意见等。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签署意见,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第四步,乡镇人民政府需组织实地审查。

收到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后,乡镇政府要及时组织自然资源等部门实地勘查看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是否符合规划等。如果中间涉及到多部门联合审查的,应由其共同出具意见。后根据各部门的联审结果,由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户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并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第五步,开工前需现场查验。

获得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应当在开工前向乡镇人民政府或授权的部门申请划定宅基地的范围,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测量批放的宅基地,确定建房的位置。

第六步,竣工后的验收。

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会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等去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要求去建设房屋,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验收意见表》。通过验收的农户,还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当然,若有村民想要在原有的宅基地行改建、扩建或翻建的,需要依照本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办理规划许可,未经许可,不得在原有的宅基地上随意翻建、扩建或者改建。

综上,若遇到征收时,自己所建房屋被当作违法建筑处理,所获得的补偿将会远远低于合法房屋的补偿,甚至于没有。

故,在申请建房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是很有必要的。作为公民来说,应积极树立农村房屋的建设需提前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及建房规划审批许可的意识,严格约束自身行为,从自身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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