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号开始,市民服务中心住建专区开展2023年第一批中心城区以外公租房受理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市民,统一到市民中心二楼住房保障窗口提出申请。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季度公布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有:“丽景东西苑小区”“河畔佳园小区”以及“化纤厂小区”(中心城区以外)共计81套,其中“丽景东西苑小区”33套、“河畔佳园小区”43套、“化纤厂小区”5套。具体申请审核条件需求如下:
一、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须达到18周岁及以上。
二、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区(不含襄州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m²(13m²),且当前未享受公租房(含原廉租房)保障。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个人页);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婚姻情况;
(一)未婚提供单身承诺书
(二)已婚提供结婚证
(三)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四)丧偶提供死亡证明
四、携带以上资料到二楼房管专区住房保障窗口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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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全利 | 通讯员:曹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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