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直建)东莞市住建局日前更新了“莞e认购”小程序中的温馨提示内容,并提醒购房者为便于充分了解东莞现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正确评估自身的购房能力,理性选房购房,在确认《承诺书》内容之前应认真阅读提示事项。其中,自1月6日起,东莞全市执行新的住房信贷政策,对首次购买住房(无房屋登记信息、且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执行新的住房信贷政策 根据东莞市住建局更新的温馨提示内容,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东莞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政府调控要求,经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自2023年1月6日起,东莞市执行的住房信贷政策具体如下: 对首次购买住房(无房屋登记信息、且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利率下限为LPR-20BP(即4.1%)。对购买首套房(无房屋登记信息、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利率下限 LPR-20BP(即4.1%);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即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利率下限4.1%)。对拥有一套住房,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再次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利率下限为LPR 60BP(即4.9%)。 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在2023年1月6日前(不含1月6日),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公积金最高可贷90万元 在公积金政策方面,“莞e认购”系统显示,购买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90万元、二套房50万元;贷款利率首套房5年及以下2.6%、以上3.1%,二套房分别为3.025%、3.575%。本地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30%,本地缴存职工购买二套房、异地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住房套数认定以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累计使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和当前在东莞市登记的住房套数为准,自建房和申请商转公贷款的该套住房不计在内。 另外,贷款(含家庭其他负债)月还款额不超过职工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使用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可以申请将部分或全部贷款余额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