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京籍购房资格认定
2、京籍家庭有哪些
3、住房套数认定
一、购房资格认定
京籍单身家庭(含未婚、离异、丧偶)在京无房的,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
京籍已婚家庭(除通州)在京无房的可购买2套住房,已有1套住房的可再购买1套。
京籍离异家庭(包括持《工作居住证》家庭、驻京部队现役军官、警官家庭),夫妻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2套及以上的,自离异之日3年内,任何一方不得在北京新购商品住房。若离异时夫妻双方各分得一套房,离婚后3年内其中任意一方将名下这套房产售出,并按单身家庭申请购房资质审核时仍会带入原家庭住房套数来审核,即不能在北京购房。
京籍家庭购买通州住房,需在符合本市限购政策的前提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在通州购买一套住房:
1)已有1套住房、且落户通州3年(含)以上;
2)已有1套住房、且在通州区连续近36个月(含)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3)京籍无房家庭可直接在通州购买首套房。
京籍离异人士购买通州住房,如原夫妻双方在离异前符合通州购房条件,离异后,一方或双方按单身家庭申请购房,若仍符合通州区限购政策,则可以在通州区购房。
二、京籍家庭类别有哪些?
京籍家庭共有7种类别:
1)居民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个人具有北京市户籍的家庭;
- 2)居民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个人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
-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五种:①北京市工作居住证;②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留学人员); ③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国内驻京机构人员);④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港澳台高级人才);⑤ 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3)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家庭;
4)北京市单位集体户口是本市户籍的一种形式,但非本市户籍人口因就学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不能作为北京户籍家庭;
5)本人为在京集体户口(学校)集体户口本首页盖有北京市公安局章,且本人页职业一栏显示“博士后”的人员,其博士后关系在北京博士后工作站,且可以提供北京居住证人员,为京籍家庭;
6)北京户籍未成年子女,其父母或监护人婚姻状况为离异或者丧偶的外地居民,如未成年人房本或与未成年人共有人的房本(以离婚协议未成年孩子归属为准)可按北京户籍单身家庭购房;
7)北京户籍未成年子女,其父母或监护人婚姻状况为已婚的外地居民,如未成年人房本或与未成年人共有人的房本可按照京籍家庭购房。
三、如何理解家庭及家庭名下住房套数?
资质审核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判定标准:未满18周岁。
家庭名下已拥有的住房套数,指家庭成员名下独自拥有或与他人共有的住房套数。认定套数必须是北京市内自有住房,不在北京市内的住房不包括在内,非住宅项目的商品房不计入住房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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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政策以各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