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是一类社会保障性质的租房,它出现的唯一目的就是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而不是用来牟利,因此,廉租房是不能外租的。
廉租房不能外租。住建部、民政部、财政部曾联合发出过通知,明确廉租房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房退出手续,而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可以收回廉租房。
廉租房是什么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住廉租房注意事项(一)廉租房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并收回保障房:
1.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房内居住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3.擅自互换、出借、转租、抵押保障房的;
4.将保障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或者改变使用功能的;
5.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租赁的保障房严重毁损的;
6.存款、股票基金等资产价值超过规定数额或者经审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法、违约情形。
(二)家庭收入(包括财产性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情况变化而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按规定一律取消保障资格;
(三)隐瞒或者虚报人口、户籍、年龄、婚姻、收入、财产和住房等状况,骗取廉租房保障的,将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住房补贴或退出廉租住房。并按照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房的市场租赁价格补收租金,处1千元以下罚款,3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有关信息骗取城镇住房保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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