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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测
镇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接到建房申请15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放线,确认地类属性及控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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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商研判
镇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在现场勘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户主申报情况和工作人员现场勘察情况召开会审工作会议,对拆旧建新且符合建设要求的,会审给予通过并发放《准予建设许可(临时)》,户主可按放线尺寸进行建设,同时,户主应继续完善报建报批等手续;对新建房屋的,要求先完善报建报批手续后方可进行开工建设;同时对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告知户主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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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监管
镇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对获得《准予建设许可(临时)》的在建房定期巡查,防止超高、超建现象。同时,对限期内未完善报批手续的在建房户主收回《准予建设许可(临时)》,不予继续施工。
《准予建设许可(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