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子改建要什么手续,国家老旧小区改造政策

首页 > 房产装修 > 作者:YD1662023-07-30 07:52:12

“清河镇沙坝村八组住房有30年房龄,现在打算在原地址翻建,需要哪些手续”日前,达州市大竹清河镇沙坝村八组网友在网上咨询旧房在原地址翻建需要哪些手续。

  笔辉巴渠注意到,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在回复中表示:如您需要建房,首先需满足《大竹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无房户、危旧房(土坯房)或用地标准未达到法律规定面积的村民户;

  (二)因城乡规划、重点工程建设或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拆迁农房进行迁建安置的;

  (三)因洪灾、地质灾害、D级危房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进行迁建的;

  (四)符合政策规定户口迁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五)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而现有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六)其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需建房的。

  若您符合建房条件,再根据《大竹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

旧房子改建要什么手续,国家老旧小区改造政策(1)

  (一)农户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用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申请应当载明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外观风貌等内容,并填报《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签署《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提交身份证明和农房设计图等相关申请要件。

  (二)村民小组开会讨论并公示。村民小组收到农户申请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以上申请材料在本小组公示栏或人口集聚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公示情况等材料交村级组织审查。

  (三)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外观风貌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符合村规划等,审查时限5个工作日。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级组织审查和公示时间合并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四)乡镇(街道)审核批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后,即日转交乡镇经济发展办(或农业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或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及外观风貌等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内容,并及时将申请材料和《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送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进行审查和签署意见。自然资源所负责地类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原则上由乡镇(街道)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按有关要求办理规划许可。涉及交通、公安、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的,乡镇经济发展办(或农业服务中心)要及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有关部门原则上应在10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明确由乡镇审查的事项,尽量委托乡镇有关部门审查。乡镇经济发展办(或农业服务中心)综合有关方面意见,提出审批建议,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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