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
日前,黑土地保护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让保护耕地的措施“长牙齿”,有利于切实保护黑土地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俗话说,“一两黑土二两油”,被称为“耕地中的大熊猫”的黑土地资源极为宝贵且稀缺。纵览世界,四大黑土区约占全球耕地面积的六分之一,这些地区是世界玉米、大豆、水稻、小麦等作物的主要产区,肩负着稳定世界粮食安全的重任。
我国东北平原典型黑土区耕地面积约2.78亿亩,是重要的粮食生产优势区和全国最大的商品粮生产基地。然而,多年来,受不合理耕作方式等因素影响,东北部分地区黑土地长期表土裸露、土壤结构退化,肥沃的黑土变得越来越“瘦”、越来越“薄”、越来越“硬”,土壤肥力下降,对粮食安全构成威胁。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打赢黑土地保卫战,我国已先后制定实施了《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通过顶层设计,将黑土耕地全部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保护。吉林、黑龙江等省份还出台了黑土地保护的地方法规。尽管如此,区域间、部门间仍然缺乏有效的黑土地保护协同机制,迫切需要打破区域、行业间的限制,形成黑土地的保护合力。
从黑土地保护利用的实践来看,为解决好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中的“单打独斗”和“各自为阵”情况,需要建立和强化黑土地长效保护机制,用严密的法律制度,扎实做好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比如,黑土地保护法明确鼓励粮食主销区通过经济合作方式参与黑土地保护,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黑土地保护活动。这有利于调动各方保护利用黑土地的积极性主动性,对于遏制黑土地退化、提升耕地地力、进一步提高东北地区粮食生产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黑土地的形成需要经年累月,其保护与利用也非朝夕之功。当前,应依法妥善处理好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更好地保护。需要看到,粮食生产的根本在耕地、出路在科技。黑土地保护法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加强黑土地保护的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将黑土地保护、治理、修复和利用的科技创新作为重点支持领域”。通过多年长期稳定的科研支持,我国已初步形成黑土地保护系列技术产品与装备、可推广的黑土地保护与利用模式,为加快形成黑土地在利用中保护、以保护促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格局奠定了科技基础。
当前,应继续鼓励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培养黑土地保护利用领域的各类技能人才。鼓励引导更多科技特派员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技术推广示范,稳定支持一批高水平科研和创新团队,采取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着力攻克黑土区水蚀风蚀治理、地力培育与提升、土壤结构性障碍消减、黑土地保育与作物丰产增效协同等保护利用共性关键技术,保护黑土地的优良生产能力。同时,依法加强黑土地治理和修复,使保护性耕作成为东北地区适宜区域主流耕作技术。《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就提出,中央财政通过现有渠道积极支持东北地区保护性耕作发展,力争到2025年,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达到1.4亿亩。
黑土地保护利用是国家的事,也是每个人的事。实际上,保护黑土地就是守护中国人的大粮仓。面对黑土地保护利用这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应提高黑土地的全民保护意识,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严格查处盗挖黑土偷运出关等不法行为。当前,各级政府应当加强黑土地保护宣传教育,比如依法依规探索把保护责任与奖惩激励机制相挂钩的机制,提高黑土地利益相关方和有关管理单位保护黑土地的积极性主动性,共同把黑土地保护好、利用好。
(作者:蓝天、邹升平,均系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扬州大学基地研究员、扬州大学政府治理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