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基础是建筑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筑物的根本。因此, 它的工程地质勘察、设计计算和施工质量将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危。在建筑物安全事故中,地基基础问题占有很大的比例,且地基基础事故一旦发生,进行补救就相当困难。那么,当我们购买的房子发生这类问题,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一起走进今天的法律时间。
几年前,蔡先生萌生了改善居住环境的想法,对比了多家楼盘后蔡先生看中了某房产公司出售的一套房子,办理好相关手续,蔡先生搬进了新家。房子一住就是6年,近期蔡先生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子地基基础开始下沉,墙体也出现大量裂缝。
无奈之下,蔡先生请来了专业机构对自己的房子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蔡先生购买的房子安全性不符合规范要求,地基基础存在严重的“先天不足”和安全隐患,影响整体承载。拿到鉴定结果蔡先生马上联系房产公司讨要说法,可房产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最终,蔡先生只能将房产公司告上法庭,针对本案,我们咨询了河北正一律师事务所的刘梦然律师。
河北正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梦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