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的城乡二元体制,主要指劳动力和土地的城乡二元,通过户口把国民划分为农业和非农业,通过集体所有和国有把城乡土地制度一分为二。
不同的户口性质对应着不同的政策,以医保体系为例,1998年起启动城镇职工医保(城市就业职工),2003年发起新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群体),2007年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城市非就业居民),不同的医保体系对应着不同的缴费基数、医疗服务和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
近些年来,我们可以看到这些构成二元体制的因素正在消除,31个省市已经取消农业户口。2018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城乡二元的土地制度更是如此。虽然这几年的土改试点对应农村集体土地给与了一定程度的松绑和放权,最让人津津乐道的莫过于允许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同地同权。但是这样的蜻蜓点水的改革进度显然然跟不上大众的期望。
《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作为条例的配套政策,北京市明确需要制定《关于撤销村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通州、大兴做好试点工作,重点推进朝阳区推进撤村建居工作。相关部门明确:北京市将统筹考虑人口规模密度、地域面积、人文历史、街区功能、居民认同等因素,优化街道行政区划设置。对3000户以上的社区,特别是对全市5000户以上超大社区进行规模调整。
其实前几年,北京撤村建居的试点一直都在推进。但是到底什么是撤村建居,很多村民仍然比较陌生。
撤村改居含义是指撤销行政村建制,建立社区居委会的一项重大改革行动。是一项涉及基层组织建设、集体土地处置、集体资产处理、集体房产和村民住宅处理、村民农转非、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社保及群团组织关系理顺等问题的系统工程。
从村变社区、从村民变市民,具体主要涉及到7方面的变动:
(1)基层组织建设:撤销行政村建制,建立社区居委会,可能是几个村合为一个社区,或者是大村拆成几个社区,比如昌平的东小口地区有45万人,只能拆分成几个社区。
(2)集体土地处置:行政村建制撤销后,农村集体土地原则上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小部分可能会保留部分集体性质的土地,这方面深圳走在了全国前列。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村改居后,大部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就被大大弱化甚至消失了。
(3)集体资产处理:行政村建制撤销后,村集体资产仍属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组织清产核资,界定村集体资产享受对象,进行股份制改革,收益每年给村民分红,这方面做的比较好的是东升,当时是有特殊的政策。
(4)集体房产和村民住宅处理:村改居后,原属村集体或农民经批准建造的集体用房或私房,在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后,准予房屋所有权登记,按规定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农房变为商品房,这块是给农民带来的可见的收益,想想北京的房价。
(5)村民农转非:村改居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村民就地农转非手续,村民农转非后,享有与市区居民同等待遇,当然需要补缴的社保还是不能少的,但是可能政策有优惠,可以安置低基数的补缴。
(6)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村改居后,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管护要求提高了不少,道路、环卫、绿化以及用水用电管理都跟以前有调整,比如以前村里不收物业费,改居后就要收费维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