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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1992年参加工作,可认定多久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能多领吗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文件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职工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是从1992-1996年左右开始在各地全面实施的,因此1992年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一般没有参保缴费,鉴于其对工作的付出,国家规定可以在其办理退休时,对没有缴费的有档案记录的连续工龄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那么,1982-1992年参加工作,可认定多久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能多领吗?我们接着往下看。
第一,1982-1992年参加工作,可认定多久视同缴费年限?1982-1992年参加工作,可认定多久视同缴费年限?和两个因素有关,一是所在地区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的时间,二是具体的参加工作时间和档案记录的连续工龄起止时间。
首先,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是从1992-1996年左右开始在各地全面实施的,各地具体实施的时间不一,比如贵州1995年开始实施,山东是1992年实施的,湖南是1995年8月份统一实施的。因此,不同地区的退休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也会随着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时间不同而不同。
其次,视同缴费年限是有档案记录的连续工龄,所以,需要有档案记录证明,比如招工表、年度考核表、工资表等,且工龄要连续,中间不能间断,所以同样是1982-1992年参加工作,可认定多久视同缴费年限,还会受此影响。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和企业不同,因为机关事业单位从2014年才开始实施改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了并轨制,自此,才开始参保缴费,所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014年9月30日前的连续工龄都可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第二,1982-1992年参加工作的人员,养老金能多领吗?如果1982-1992年参加工作的人员,有视同缴费年限,那么养老金确实能多领一些,主要在三个方面占有优势,一是基础养老金方面,二是过渡性养老金方面,三是养老金调整方面。我们依次来看。
1、多领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所在地区养老金计发基数(1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公式里的缴费年限除了包括实际缴费年限,还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如果有视同缴费年限,那么,基础养老金势必会多领一些,这也符合养老金“多缴多得”的激励原则。
2、多领一笔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只有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才有,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养老金计发基数x社保平均缴费指数x账户前工龄(视同缴费年限)x过渡性养老金计发系数(注:各地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会有略微差别)。对于视同缴费年限较长的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还不少,比如,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老李1990年参加工作,视同缴费年限达到24年,退休时当地的计发基数为8000元,社保平均缴费指数为1,过渡性养老金计发系数为1.2%,那么,其过渡性养老金为8000×1×24×1.2%=2304元。
3、养老金调整时可多涨养老金。养老金调整是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挂钩调整分别挂钩缴费年限和基础养老金调整,挂钩缴费年限调整方面,视同缴费年限可同等参与,比如某地挂钩缴费年限调整1元每年,那么缴费年限40年(含20年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可涨40元,比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多涨20元。
综上所述,1982-1992年参加工作,可认定多久视同缴费年限,和所在地区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的时间,以及具体的参加工作时间和档案记录的连续工龄起止时间有关。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养老金确实能多领一些,主要体现在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养老金调整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