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的存在包括在它的发生、发展到消亡三个阶段,在这一方面,一切事物都不享有特殊性,而是普通性的存在。
因此,当人们在追问事物的本质时,同样要从事物的变化整体中去寻找,这是人们认识和把握事物本质的基本方法。
就好像大家在追问人是怎样的存在一样,要想把握人的本质,不能单单仅从人的过去、当下或未来中寻找,而应该从人生的整体中去追问。
从另一方面看,人既是属于自然的物质存在,人又是具有社会属性的社会存在,人还是精神思维的主体存在。
那么问题就出现了,当人们需要追问人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存在时,我们应该朝哪一个方向才能寻找到人的本质。
从物质层面着手,可以认为人是自在存在的物质个体,人以自身所是和自在而在的方式存在着,可以认为人的这种存在就是人的本质。
朝着社会层面去看,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社会个体,人以社会给予人不同的社会身份和通过人的各种社会行为,来表现人不同的社会本质。
从人的精神层面来寻找人的本质,我们可以很自信地确定人是一种具有精神思维和精神意识的高级存在。
并且这种思维意识体现在人作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上,因此,人的这种主体精神思维意识的能动性就能够认为是人的本质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