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理由是:
第一 ,应急舱门,并不是她开的。
第二,她并没有煽动闹事,这是在履行导游职责。
那么,真相是什么?法院会同意她的诉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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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8日,昆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该案件,最重要的点是,导游的行为,和团员开应急机舱门,是否有因果关系。
因此,导游的行为,变得相当重要。
在警方看来,导游多次带头叫人喊口号,这一点,乘客和团员都可以作证。
有一名团员指出,扬言机长骂人的,编造飞机不安全的,都是导游说的。
正是她编造了信息,煽动了乘客情绪,担心飞机不安全,所以才有偏激之举。
因此,按照我国法律,拘留10天,完全是合法行为。
导游李女士则认为,自己并没有煽动,所有的都是事实。
她表示,自己之所以吐苦水,完全是因为机长情绪不稳定,很可能影响飞行安全。
另外,团员有心脏病,万一真的出事,后果不堪设想。
她认为,从始至终,自己都没有任何煽动行为,这一点,乘客都能作证。
因此,公安局拘留10天,压根就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