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欧美的“自由竞争”、“开放”的肥皂泡不捅自破的典型例子是农业领域。我们已审视过欧美诸强一边强迫发展中国家开放市场、降低关税、拆除主权防卫屏障,一边以明暗不同的巨额农业补贴,将自己低于成本的农产品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毁灭性倾销,同时高筑各种无形屏障以加大自己本国市场的保护。不仅如此,欧美主导的国际组织出手的各种“国际多边协定”也为这些强权游戏如虎添翼,并更易让发展中国家麻痹,从而忽略“细节中的魔鬼”。一个典型就是世贸组织下的《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 Agreement,Agreement on the Application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 。
《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允许世贸组织剥夺一国使用预先防范原则的权力,“预先防范”之类的权力本来允许主权国的政府在评估对人类健康不利、对环境存在潜在威胁的状况下,即使科学证据暂时不充分也可以采取相应行动。人类对动植物引发的各种公共卫生危害是无法预知的,转基因作物与食品更是如此。但《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却要求成员国政府在采取管制措施前必须拿出足够的“科学证据”足以证明“有害性”,如此变相强迫主权国家对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做出“无害”推断,实际上是剥夺了主权国家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权力。这是否是从法律上为现代非常规战创造了条件?答案留给每一位读者自己。
不仅如此,该“国际”协定还要求农产品出口要符合象“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这样的“国际”组织设定的标准。这不仅是在对发展中国家设置高筑而无形的贸易壁垒,也有为西方对发展中国家发动生物基因战铺路的嫌疑。
在《》主题上,我们已审视过这个“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及其制定的《国际食品法典》。这里简略重温一下相关内容。
如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法典”已成为全球消费者、食品生产和加工者、各国食品管理机构和国际食品贸易的重要参照标准。在“世贸组织”的多国协议法律框架内,它成了一个国家制定食品措施和法规的基准。在相关食品标准制定方面,食品法典也因此成为唯一的、最重要的国际参考标准。
官方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是受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之托而建立的,职责是“协调政府间的食品标准,建立一套统一的食品国际标准体系”。但它被许多研究者抨击,是纳粹势力掌控下的跨国公司巨头与国际组织联手,抢先夺取对整个世界人口食品安全与标准制定的话语权。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果真与纳粹势力有什么瓜葛吗?对此,“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似乎讳莫如深,长期以来面对大批研究者指责其与“纳粹势力”有关的指责,该组织只是坚持说这种说法“不正确”,它“不同意”,但它并没有出示任何证据来反驳这种指责。
二战后,西方主导话语权的媒体与历史教育一边倒地大力渲染“纳粹军队”在纳粹集中营进行惨无人道的人体实验等战争罪恶,一个客观效果就是:这些渲染有效地将公众的视线从这些罪恶的主犯跨国公司身上引开,如纳粹德国的最大战争机器之一“法本集团”(I.G. Farben)。当今国际舞台上呼风唤雨的诸多欧美跨国公司,包括在世界几乎占据垄断性地位的化工、医药、农粮种业等行业的几大巨头,如巴斯夫、拜耳、 爱克发、赫希司特、孟山都等,在纳粹时代都或是“法本集团”的一部分、或是其维系着千丝万缕密切关系的合资合作伙伴。
早在纳粹势力正式登上德国权力顶峰前的几十年,“法本集团”与英美政界及工商精英的关系就非同寻常。二战后,明面上作为一切罪恶的化身与焦点的纳粹正规军从公众视线消失了,然而, 二战后新纳粹帝国的全球化则要依靠新一代的纳粹主力军。当初的“法本集团”,在二战后被“拆散”成数个“不同”名目的医药与化工巨头,大量纳粹财富通过教会组织及西方大型金融机构、跨国公司、“慈善机构” 等实体,在全球声名显赫人物与组织的保护伞下,光明正大地在各个领域进行再投资、控股、渗透;纳粹专利技术与人才融入一系列跨国公司,形成横跨全球的网络,继续进行着它们的研究,并与合作伙伴携手,一统全球医药、化工、农业、能源、媒体、娱乐、教育、出版业。
如在这个无处不在的蜘蛛网上,某个与军方和情报机构维系着密切纽带的转基因种业跨国公司不仅在欧美对中国发动的粮食战、导致中国大豆产业的崩溃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还长期在中国遍地撒钱、“慈善”、“顾问”,甚至掌控着世上最大的私营军队之一,经过一系列资本操作后,又隐身于某大医药跨国公司旗下,该医药跨国公司在新冠疫情中大显身手。
如此在医药工业、粮农种业、转基因食品等领域占据垄断性地位的跨国公司卡特尔,被研究者们指责在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等一系列国际组织、西方政府机构的背后挥舞着操纵大权。这些指责是否纯属空穴来风,值得深度审视。
有如此背景争议的组织出笼的《国际食品法典》成为全球所有国家食品的唯一国际规范——规范着什么是健康的、全球人口该吃什么,等等,权力之大史无前例。这一切意味着什么,这是每一位关心自己和家人身心健康的人都应用心审视并警觉的。
同样值得警觉的是,恰恰是这些欧美跨国公司及其战友们撰写了世贸组织的农业规则,并诱导发展中国家开放市场。“碰巧”的是,这些跨国公司也成为“培训”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官员、学者及商界领袖的“导师”,对他们进行各种“食品安全”管理的培训,以丰富他们“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及知识”、“更好地协调全球的食品安全系统”。
• 投资协定
“新议题” 中的“投资议题”可以说是匹相当危险的特洛伊木马。
就如同“竞争议题”一样,发展中国家对这个议题的出笼根本无力制止,尽管大多数都对此持反对和怀疑态度,一些国家指出,根本没有必要有世贸组织的“投资协定”,因为“金钱既不是产品也不是服务”,因而不应被世贸组织这个自称自己是个“贸易” 组织的国际机构去规范,或去让世贸组织来解决这个领域的纠纷争议。
许多发展中国家长期怀揣一个不切实际的期待:伴随着发达国家的投资会带来技术转让和健康的社会发展。
事实证明,这些期待只是一种幻想,尤其是当发展中国家缺少一个可以与自己国家的发展战略相吻合的监管机制去管理、监控这些“外国直接投资”时,通常发生的是,外国直接投资把所在发展中国家的本土企业吞噬或驱逐出市场。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证明,外国直接投资在制造目标国家与地区的市场动荡、引发社会与政治动荡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秘密战角色,但这一冷酷的现实并未引起发展中国家的警觉,一大重要原因是这些国家由欧美培训、操纵的智囊阶层与他们“顾问”的政府官员对西方强权的崛起与发展历史真相、对西方的文化传统、社会权力结构都缺乏深刻了解,他们被灌输的,是通过不断重复而被信以为真的历史神话与虚拟世界的幻觉。“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毁灭力也正在此。
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投资协定”无异于一个火坑。用心审视现实就会看清这绝非耸人听闻。长期以来,尤其在二战后,西方跨国公司、国际金融界早已被天衣无缝地融入现代一体化非常规战争中。西方跨国公司、诸多金融“投资”集团所属的一体化秘密势力网络一手遮天的权势究竟会有多大、目标又何在,足可在世贸组织推动的《多边投资协定》中(MAI,Multilateral Agreement on Investment)清晰反映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