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来突尼斯,我们一行人无比沮丧,在老城区,街边小店,人均消费不超过10人民币,老板一边收下脏兮兮的钞票,一边就用同一只手抓起食物,还笑呵呵地用蹩脚的英语问,你从哪里来?他丝毫觉察不到我们脸上的担忧,只能说,突尼斯人的神经非常大条。

后来发现不只是老板用手抓食物,连食客也是这样,一边接过找零,然后也不洗手,抓起食物就往嘴里塞。看着送到桌子上的食物,我们面面相觑,喝了几口水,一口都不敢吃,没有抱怨,走人是唯一的选择。想找一个高级点的地方?不好意思,初来乍到,还真不容易找,就算你有钱也没地方花。
至于老城区的便利店,完全称不上便利,商品的匮乏程度,可以让人想起当年还在用粮票的中国。

突尼斯老城最气派的建筑,基本上是一百年前殖民者的遗留产物。仿佛赶走殖民者后,这个国家就没有像样的建设。
总而言之,突尼斯的第一天,给人的感觉非常差,一想到还要在这个国家待五天,我就头皮发麻,恨不得早点离开。
但第二天,一觉醒来,在酒店吃了一顿早餐后,重新上街,发现身边的一切也没那么不可接受。我仿佛在一夜之间,适应了突尼斯。

还是在那条乱哄哄的市场,我发现一枚超然脱俗的男孩,他一头金色卷发,五官精致,一身仙气,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我举起相机示意,能不能给他拍照,他冷冷地一点头,虽然不热情,也不拒人千里之外。
我当时想,如果让他去演偶像剧里的总裁少爷!根本不用化装,本色演出,自带高冷气质,妥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