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在生活中或者电视剧中听到:“经合议庭审议,判处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那么死缓就是等到两年后再执行死刑吗?针对于很多人对死缓的误区,小编就死缓向大家详细的说明。
一、什么是死缓?死缓二年后执行死刑吗?
死缓就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简称,从刑刑罚的种类上看,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都被成为死刑。因此死刑是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那么死刑立即执行就不用说了,一般下达判决书后未上诉,然后经过省高院死刑复核,再经过最高院核准签发死刑执行书后,一般就是一周内执行死刑。
但是死缓就是说是否执行死刑,还需要看死缓两年的考验期的表现,表现好的没有再故意犯罪的、没有漏罪未查出的等等,那么在两年后就可以减为无期徒刑。也就意味着,通过死缓的两年考验期的,就不需要再死了。
二、判处死缓后,什么情形下会被执行死刑?
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所谓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是指如果故意犯罪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并作出有罪判决书。在认定构成故意犯罪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执行死刑。
因此死缓的这种判决结果,其实就是对死刑犯设立了一个缓刑考验期,一般都是缓刑两年。如果在这两年期间,有认真的接受教育改造,就有可能不被执行死刑。但是如果不好好积极改造的,再犯罪的,那么就有可能被立即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