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打尖”是指人不守秩序而插队的行为,称之为“兼队”或“尖队”。
“打尖”、“尖队”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但其中却有大大的“学问”。这两个词语本身的语言文学渊源:
“打尖”和“尖队”中的“尖”其实并非本字,而是后人讹传安上去的,它们的本字应为“櫼”(音jiān)。
《广东俗语考》:”櫼音尖。凡有疏罅。用木摋之曰打櫼。『說文』櫼,楔也。『段氏注』木工於鑿柄相入處。有不固。則斫木札楔入固之。謂之櫼。”
櫼《说文》子廉切,音尖。楔也。从字义上分析,许氏《说文》中对“櫼”解释:“楔也”。
“楔”(音“xiē”),在中华书局2006年12月版的《汉语字典》(陆贯如著)中,有如此的解释:“插在木器的榫子锋利的木片”。
而广府话中保留了古汉语词类活用的习惯,名词常活用为动词,那么就存在着将名词性的“楔”引申为动词“插入”、“揳入”的可能性了。
换言之,名词性的“櫼”可能具备了动词“插入”之意。
再看看生活中的实例:广府话中有“凳仔烂佐,要櫼番佢”,“櫼”作动词时就应该解作“用楔子插”即“插入”,而“打櫼”就可解释为“插队”了。
综合字义和字音的分析,我们可以很肯定地认为,“插队”的广府话,在书面上应写作“打櫼”。
细心的朋友还会发觉,有的人也会将“插队”说成“兼队”。当然,这也是讹传所致的不当用法。是一种既读错音,又写错字的“双错”用法。
导致这种错误的原因在于,一开始有的人将“chā”音听成了“jiān”,并一直流传下去。
所以,打尖,尖队或者兼队都应该写作”打櫼”,”櫼队”(聂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