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感的标示方法
电感的标示方法和电阻电容的标示方法一样 、 。
1.直接标示法:指将电感的标称电感量(标称值)用数字和文字符号直接标在电感上,电感量单位后面用一个英文字母表示其允许偏差,各字母代表不同的允许偏差。表示允许误差的文字符号:D(±0.5%)F(±1%)G(±2%)J(±5%)K(±10%)M(±20%)
3mH @ 10kHz 1A
2.文字符号法:文字符号法是将电感器的标称值和允许偏差值用数字和文字符号法按一定的规律组合标示在电感器上,通常为uH或nH,用uH做单位时,“R”表示小数点;用nH做单位时,“N”表示小数点。因为1uH = 1000nH 。 有的nH单位的标示也用R标示,R30表示0.3uH也即是300nH。采用这种标示方法的是一些小功率电感器。
4.7uH
这种标示法的电感器,一般后缀一个英文字母表示允许偏差,各字母代表的允许偏差与直标法相同:误差的文字符号:D(±0.5%)F(±1%)G(±2%)J(±5%)K(±10%)M(±20%),如“220K”表示该电感器的电感量为22uH ±10%。
22uH ±10% 6.07A 26mΩ
3.色标法:电感器表面涂上不同的色环来代表电感量(与电阻器类似),一般用三个或四个色环表示。紧靠电感体一端的色环为第一环,露着电感体本色较多的另一端为末环。其第一色环是十位数,第二色环为个位数,第三色环为应乘的倍数(这种方法读出的色环电感量单位为微亨uH),第四色环为误差色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