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钓鱼有法律规定吗,2022年农业部垂钓新规

首页 > 健康 > 作者:YD1662022-11-19 16:08:01

来源:长沙晚报网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钱娟)为全局计、为子孙谋,我省进一步筑牢“长江禁渔”法律防线。12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我省将实施新一轮“禁渔令”,市民进行休闲垂钓时,不得一人多竿、一线多钩、多线多钩垂钓,不得使用视频辅助装置、探鱼设备垂钓等,严重违反的或将追究刑事责任。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等禁止垂钓

湖南96%以上的国土面积属于长江流域,既是内陆渔业大省,也是禁捕退捕大省。《决定》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禁捕区域,规定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干流湖南段、洞庭湖,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并经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公告的其他禁捕水域等水域为禁捕区域。

禁捕区域哪些事情不能做?《决定》规定,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其他禁捕区域在禁捕期限内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水生生物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垂钓。

既综合考虑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又兼顾公众休闲垂钓需求,《决定》明确,其他禁捕区域可以进行休闲垂钓,但应遵守不得一人多竿、一线多钩、多线多钩垂钓,不得使用视频辅助装置、探鱼设备垂钓等规定。

长沙“一江六河”重点水域常年禁渔

2020年7月,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长沙市重点水域常年禁渔的通告》,将“一江六河”(指湘江、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靳江河、龙王港、沙河)等重点水域列为常年禁渔水域。禁渔水域严禁电鱼、毒鱼、炸鱼;常年禁渔水域禁止所有生产性捕捞;禁止使用电捕设备、迷魂阵、拦江网、地笼等禁用渔具。同时开展为期3年的集中打击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

12月17日,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水警大队在湘江杜甫江阁附近集结,驾驶巡逻艇,在湘江长沙段开展“十年禁渔”联合执法“冬季攻势”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湘江长沙段沿线使用禁用渔具,以及电鱼、偷捕等违法捕捞行为,全力守护一江碧水。

今年以来,长沙广泛深入开展“十年禁渔”宣传,在全省率先利用移动大数据平台发送“十年禁渔”短信通知,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全市各级禁渔执法监管部门共开展巡查、执法9.1万余次,联合巡查、执法行动628次,共清理违规渔具2693张,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12艘,查办涉渔案件420起,其中行政处罚案件219起、行政处罚金额19.265万元;刑事案件201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62人。

“一旦确认拍摄到的画面内容属于非法捕捞,系统就会把影像资料和精确位置实时传输到巡逻人员的手机上。”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渔政大队副大队长漆玉学介绍,今年,长沙在湘江两岸安装14个监控摄像头,可以360度旋转、24小时不间断拍摄。“哪怕是做一个甩竿、撒网的动作,都会被识别出来。”漆玉学说,接下来,长沙“一江六河”及支流的310个摄像头,也将全部接入该系统。

新一轮“禁渔令”之下,市民还能休闲垂钓吗?漆玉学表示,禁渔水域并非禁止垂钓水域,目前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是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垂钓,在其他水域,在保证“一人一竿一钩”、没有使用违规渔具的前提下,允许休闲垂钓。此外,根据《长沙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桥上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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