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综合报道】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19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
多种视频存微生物污染问题
标称东莞市明大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浪山泉包装饮用水(纯净水)、老百姓包装饮用水(纯净水)和梧桐之源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了解,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如果桶装水的消费周期较长,营养要求较低的铜绿假单胞菌可生长繁殖,可能会引起味道、气味和浊度的改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有相关规定,明确了铜绿假单胞菌在该类饮用水中的最大允许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水源带入,生产过程中工艺控制不严或者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海丰县蓝天贸易有限公司信利超市城西店销售的标称广东金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奇亚籽藜麦燕麦片,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天猫城市公社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深圳市城市公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桂林智强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智力核桃黑芝麻糊,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标称潮州市潮安区联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脆脆薯片(膨化食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标称开平市成益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工锅巴(膨化食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东莞市冯佰宋食品生产的熟黄豆粉存在铅污染
标称东莞市冯佰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熟黄豆粉,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据了解,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人体多通过摄取食物、饮用水等方式把铅带入体内,进入人体的铅90%储存在骨骼,10%随血液循环流动而分布到全身各组织和器官,影响血红细胞和脑、肾、神经系统功能,特别是婴幼儿吸收铅后,将有超过30%保留在体内,影响婴幼儿的生长和智力发育。食品原材料如动植物等在生长、生产过程中通过土壤、空气、水等途径导致铅污染;食品在加工、储藏过程中直接接触含铅的器具、包装材料或者由于生产工艺的原因直接加入含铅的原料也会导致铅污染。
广东生和堂雪梨枇杷膏防腐剂超标
标称广东生和堂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70克雪梨枇杷膏(罐头食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了解,山梨酸(钾)是一种食品防腐剂,能起到抑制微生物生长,延长产品保质期的作用,给食品的储藏、加工与销售提供了保障。山梨酸(钾)也是目前世界公认的最安全的食品防腐剂之一,在国际上普遍使用。山梨酸(钾)是一种不饱和脂肪酸(盐),在体内可以直接参与脂肪代谢,最后被氧化为二氧化碳和水,因此几乎没有毒性。但过量食用山梨酸钾会导致新陈代谢紊乱。
天眼查信息显示,广东生和堂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江门市生和堂食品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更名。据天眼查,2016年11月2日,广东生和堂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被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原因是2016年5月11日生产的生和堂可吸龟苓膏产品,在生产和产品出厂时,未按食品安全标准对产品的包装标识(包括文字)进行检测、在未确认产品包装标签标识是否合格的情况下,进行生产和出厂销售。
临沂市大明食品生产的水果罐头检出色素
韶关市宏昌众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乐昌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临沂市大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果罐头(冰糖柠檬什锦罐头),赤藓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了解,赤藓红是一种允许使用的人工合成食用色素,稳定性优良,属于水溶性合成色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水果类罐头食品中不得使用赤藓红。水果类罐头食品中检出赤藓红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改善水果类罐头的色泽,从而违规添加赤藓红。
潮州喜乐园食品厂生产的两款零食酸价不合格
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喜乐园食品厂生产的多滋鱼(番茄味)和乐土薄片(油炸型膨化食品),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据了解,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食品中酸价超标会产生哈喇味。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采购的原料中酸价超标,也可能是产品储藏运输条件不当。
孔山浙绍酒等多品牌酒存酒精度不达标问题
标称珠海市浙绍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孔山浙绍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江门市蓬江区谷宝天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门市江海区鸿利酒厂生产的广东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梅州市客天下农电商产业园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梅州市客家天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娘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