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种出血性疾病或足部患开放性软组织损伤、严重感染者禁用足浴。
2.妊娠及月经期(除治疗痛经外)的妇女不宜进行足浴。
3.恶性肿瘤、肾衰竭、心力衰竭、败血症等各种危重病患者不宜进行足浴。
4.急性传染病、外科急症或中毒的患者不宜进行足浴。
5.正处于大怒、大喜、大悲之中的人不宜进行足浴。
6.身体过度疲劳,精神紧张或精神疾患的人不宜进行足浴。
7.饭前、饭后三十分钟以内或过饥、过饱以及醉酒后的人不宜进行足浴。
8.急性感染性和出血性疾病禁止泡脚。
专家提示:
1
泡脚水温不宜过高。
水温应控制在40度左右,尤其糖尿病病人要特别留意水温的高低,因为这类患者末梢神经不能正常感知外界温度,即使水温很高,他们也感觉不到,容易被烫伤,从而引发非常严重的后果。
2
泡脚时间不宜过久。
每次泡脚时间以15-30分钟为宜,一般以泡到全身发热,有微微出汗就可以。
3
泡脚后适当补充水分。
4
发现不适及时停止
在浴足过程中,如出现胸闷、头晕等现象,应立即停止足浴,饮温水,平卧休息。
内容指导专家
曲宪双
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
治未病科 主治医师
从事临床工作10余年,擅长针灸、中药等传统疗法,主要擅长针灸治疗颈肩腰腿痛,急性颈、腰、踝扭伤、肌肉拉伤,中风偏瘫、失语、吞咽困难,面瘫等疾病;穴位埋线治疗单纯性肥胖病;脐灸治疗原发性痛经及体质调理;督灸治疗强直性脊柱炎及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