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两个研究,促使WHO放弃了五日观察法,而改为十日观察法。后面我们会讲到。因为虽然绝大多数(95%以上)猫狗发病后5天内死掉,但仍然有极少数会活到第7天,甚至第9天(虽然极少),但以防万一,还是观察到10天最为稳妥。
第三个研究,泰国人做的。
上述两个研究,都是针对人工狂犬病的,下面这个研究,则是直接自然状态下感染狂犬病的猫和狗,是泰国人做的,该研究于2004年发表在权威医学杂志上。作者收集了1820只有发病症状或者曾咬伤人(事件发生后1-4天送到研究院)的狗、332只有类似情况的猫,最终证实有957只狗、94只猫是狂犬病。2/3的病狗病猫都有躁狂、易怒、易攻击的行为。如果动物死了,就从它的脑干和海马部位取神经症状进行荧光抗体试验(FAT)。
957只狗死于狂犬病,中位生存时间为4天,绝大多数5天内死亡,9天内全部死亡。
94只猫死于狂犬病,75%的生存时间为4天,绝大多数5天内死亡,9天内全部死亡。
这个研究再次证明,患有狂犬病的狗或者猫,只要它开始发病(出现症状),那么9日内都会死掉,96%病狗或病猫均死于5天内,活不过10天。
这个泰国学者的工作一直在持续着,2008年、2011年他们又分别发布了两项研究,其中2011年发布那个,他们收集了153只疑似狂犬病的狗,这些狗被送入诊断中心,最终发现患了狂犬病的狗存活时间均小于10天。
这边是为什么WHO几十年来都支持“十日观察法”的原因,事实上,一开始有人说观察5天就够了,因为绝大多数(96%)的病狗病猫都会在5天内死掉。但为了更加安全、保障,WHO决定延长观察到10天,十日观察法,就可以保证不会漏掉病猫病狗。
2、WHO的十日观察法
WHO在狂犬病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出台了很多文件,也参考了大量的动物研究、临床研究数据。
最早是谁提出“十日观察法”呢?
其实一开始并不是十日观察法,而是三日观察法、五日观察法或者七日观察法,最早做这方面工作的人不少,那是1929年,Jonesco等人的研究认为,如果狂犬唾液开始分泌病毒,则狂犬会在7日内死亡,所以他们提出了七日观察法。
但当时的WHO有它自己的观点,1950年WHO发布的《狂犬病专家委员会第一次报告》指出:如果动物观察3天仍正常,可以停止处理(不接种疫苗)。这是三日观察法。我们现在回头看,这个三日观察法挺激进,因为狂犬病发病后未必都在三日内死掉。
1954年WHO更新了文件,发布了《狂犬病专家委员会第二次报告》,舍弃了三日观察法,改为五日观察法,认为如果动物观察5天仍然正常,可以停止处理。
随后的第三次报告(1957年)、第四次报告(1959年)均推荐五日观察法。
五日观察法就足够了吗?未必,不少学者针对这个也做了很多动物研究。
1963年、1965年,也就是上述的Vaughn(沃恩)教授团队的研究了,他们发现这个观察期可能短至5天,但也有个别狂犬自发生临床表现后活到了第9天,所以他们首次提出“十日观察法”。十日观察法才是更安全的做法。
WHO这回接受了Vaughn等人的研究成果,1965年发布的《狂犬病专家委员会第五次报告》舍弃了五日观察法,改为十日观察法。
WHO第六次报告(1972年)、第七次报告(1983年)同时提到五日观察法和十日观察法,因为五日观察法已经适用于绝大多数狗和猫了,但这需要在兽医指导下观察5天,兽医是专业的,能分辨出发病的猫狗。但持续观察到十天是最安全的。同时明确表示,十日观察法只适用于猫和狗,因为只有这两个动物做了研究。
1991年,WHO发布了第八次报告,也是最后一次报告了,在这次报告里,他们明确给出了“十日观察法”的完整表述:如果动物(犬或猫)在10天观察期内,保持健康,或动物经人道处死,经实验室诊断证实动物为狂犬病阴性,则可以终止处置(终止疫苗接种)。
WHO的十日观察法的表述一直持续至今,基本不变。
后面WHO文件就没有上述所说的委员会报告了(1-8版),但有一个新的文件,叫《狂犬病专家磋商会报告》。
(1)狂犬病专家磋商会第一版报告
第一版专家磋商会报告是2005年发布的,关于十日观察法,它在正文和附件中都有谈到了,分别摘录如下:
如果涉及的动物是犬或猫,且动物在暴露发生后10天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可终止暴露预防。或者直接捕*动物,检测证实动物狂犬病阴性,也可终止暴露后预防,这样就无需等十天。两个方法,选一个则可。
(2)狂犬病专家磋商会第二次报告
到了2013年,WHO发布了《狂犬病专家磋商会第二次报告》,报告中依然强调十日观察法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