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岁女子徐某是安徽省固镇县人,仅有小学文化的她,自称有生男孩偏方。去年5月,她将自制的药丸卖给一女子,最终导致对方身亡。6月21日,记者获悉,蚌埠中院近日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
据了解,固镇县城关镇居民李女士(化名)为生男孩,打听到徐某有生男孩的偏方。2019年5月17日,李女士电话联系徐某表示要购买偏方用于生男孩。同年5月19日,徐某在家中用巴豆、红花、丁香、桂皮、砂仁、黑胡椒等材料自制药丸后以800元出售给李女士,并告知服后会腹泻,要多喝水。次日7时,李女士吃下偏方后腹泻不止,当日16时,李女士昏迷,后经送固镇县东方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李女士符合服用“巴豆”成分药物引起的巴豆毒性损害并腹泻脱水终致循环、呼吸衰竭死亡。
案件审理阶段,徐某与李女士近亲属达成和解协议,徐某真诚悔罪,自愿一次性赔偿对方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3万元。李女士近亲属对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蚌埠中院审理认为,徐某明知自己的偏方可能会出现致人死亡的危害后果,但却轻信能够避免,以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徐某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和解协议,赔偿经济损失,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二审判决,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