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沈阳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沈教发〔2022〕18号)等文件,各区、县(市)教育局制定了本地区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并已经本区、县(市)政府批准,现全市统一汇总公布如下:
和平区
2022年和平区教育集团划分表(小学)
2022年和平区教育集团划分表(初中)
2022年和平区学位分配表(小学)
备注:
1.房屋性质为普通住宅的,要求房证、户口簿两证合一;人户合一;房主为父母(父母无房的需提供无房证明,可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与父母同户同住;房证、全家户口满3年以上(8月31日前);产权人和户主统一,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即父亲、母亲、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进行分配。
2.房屋性质是公寓的,按《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7]26号)执行。
3.学位紧张学校学区每套住宅用房3年内只能安排1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的,只安排户主身份且房产份额超过50%以上条件的子女入学。
4.由于居住人口数量持续增加,学校规划布局进行调整,因此学区划分只能相对稳定,以当年公布为准。
2022年和平区学位分配表(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