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看美术作品的游客。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高鹤涛摄
2019年6月8日,深圳龙岗发生一起火灾,导致392幅美术作品被焚烧殆尽。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对这批被烧毁的美术画作进行了价值评估,并作出原告赔偿113名美术家损失625.62万元的判决。
据了解,我国目前尚无有关美术作品价值认定的法律法规,该案引起了广泛关注。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收到《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中心关于司法建议书的复函》《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美术作品价值认定司法建议书意见的复函》,感谢深圳法院就美术作品价值认定等问题提出的司法建议。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王纳
缘起:392幅美术作品被烧毁成司法难题
日前,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对392幅被烧毁的美术画作进行了价值评估,并作出原告赔偿113名美术家损失625.62万元的判决。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2019年6月8日深夜,被告恒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欧阳某指使员工陈某某在该公司一厂房内违规进行电焊作业,高温焊渣掉落引发火灾。火灾面积约2000平方米,烧损、烧毁了大量油画、油画材料、服装衣帽布料等。其中,另外3家公司存放在起火地点附近的392幅美术作品被焚烧殆尽,该批美术作品未办理保险或保价手续。
事故发生后,刘某等113名美术家分批向龙岗区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诉讼请求总标的额约8180万元。
该案主审法官向翔介绍说,经类案与法规检索,此前各法院并无被毁损美术作品民事赔偿纠纷诉讼的案例,且国内尚无专门针对美术作品毁损赔偿的法律法规,对美术作品的价值评估也无统一明确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规范性文件、指导性意见,这是该批案件审理的难点。
法院经多方求证和评议,最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恒某公司、欧阳某等向113名美术家赔偿被烧毁392幅美术作品的损失共计625.62万元。
部分原告、部分被告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深圳中院对这一系列案件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宣判。
两部门回应:加紧开展艺术品价格认定相关研究
今年4月,龙岗法院依法履行司法建议职责,提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向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广东省发改委价格认定中心发出《司法建议书》。内容如下:
一是研究美术作品在文艺创作、市场交易、展览收藏、强制保险与保价、知识产权保护、行业监督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起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草案。
二是制订美术作品在价值认证、价格认定、评估鉴定等方面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标准指引以及行业管理及执法监督工作的量化标准和督导规范。
三是推动行业协会开展相关机构资质认证,制订社会性专业机构及其专家组成人员的从业规范,加强对美术作品价值认证、评估鉴定活动的行业引导,为行业管理、执法监督及司法审判工作提供参考。
四是由美术作品先行先试,逐步扩展至包括书法作品、雕刻作品等艺术品、工艺制品在内的整个文化艺术品领域,建立健全立法、行政、司法为一体的文化艺术品价值综合保护体系。
五是商请司法机关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送法到文化艺术家团体、行业协会、学院馆所,共同促进行业治理,做好文化艺术品的创作交易、展览收藏、强制保险与报价、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普法工作。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收到两部门的复函。两部门表示,该建议对规范艺术品价值评估、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加紧开展艺术品价格认定相关研究,推动艺术品鉴定评估标准制定工作,规范艺术品鉴定评估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和艺术品鉴定评估机构合法权益。
来源: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