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庆 孙浩
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朱某某为帮亲戚与人打架,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朱某某在赔偿被害人10万元后取得被害人谅解,新蔡县人民法院最终依法判决被告人朱某某拘役4个月。
王某某和全某某共花医疗费近1万元,在开庭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25万元。由于双方调解意见差距较大,当庭未能调解成功。为有效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在庭后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多次调解,最终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朱某某赔偿两位被害人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0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